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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信厅下放基础级智能工厂认定权限

发布时间:2024-12-24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市场总局、国家数据局印发的《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中明确将智能工厂划分为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其中卓越级和领航级由国家评定。为引导更多的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自治区工信厅分级培育自治区智能工厂,基础级智能工厂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等级自行评定,自治区只负责先进级智能工厂认定。2024年12月11日,自治区工信厅印发《关于自主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的通知》(内工信装工字〔2024〕648号),基础级智能工厂由企业通过工信部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自主评定,可提高行政效率和提升我区智能工厂建设普及率。


原文链接:http://gxt.nmg.gov.cn/gxdt_new/zzq/202412/t20241219_2640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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