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稳企业 稳投资”系列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第二场),省科技厅副厅长武海峰对近日印发的《安徽省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解读。安徽台记者陆云清报道:
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区是整合研究开发、技术转移、企业孵化、知识产权等要素资源的功能性区域,能够为区域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的科技服务。
《安徽省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共有四章十二条,明确了安徽将通过建设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推动集聚区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引导区域科技服务业向集聚化、专业化发展。
省科技厅副厅长 武海峰:将建设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区作为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强化省级层面的政策引导和资源整合作用,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管理办法》规定,集聚区申报原则上每年一次。根据科技服务业产业特点,集聚区将分为综合型与特色型两种类型,综合型集聚区注重园区整体规模效应,特色型集聚区聚焦细分产业发展,两种类型的集聚区按照不同标准开展申报、建设工作。武海峰:今年,省科技厅拟开展首批省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区申报工作,初步考虑确定10家左右。近期,省科技厅将印发申报通知,我们鼓励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和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积极申报。
对于申报确定建设的集聚区,省科技厅将每年组织一次绩效评价,考察集聚区产业发展、创新能力、企业集聚、产业生态、支撑保障等情况。评估优秀的给予省级财政资金补助;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重新组织评估,仍不合格的,退出集聚区建设。武海峰:强化结果运用,实施“激励优秀、淘汰落后”的动态管理,确保集聚区建设质量。
原文链接:https://kjt.ah.gov.cn/kjzx/mtjj/123076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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