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本市进出境高风险特殊物品联合监管工作,天津市进出境高风险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以下简称“联合监管机制”)对申报试点单位及试点物品开展了相关评估,现将通过评估拟纳入联合监管机制的试点单位及试点物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20日至8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22-58832909,市科技局生物医药处丁凤霞
联系地址:市科技局生物医药处(天津市成都道116号,邮编300051)。
附件:天津市进出境高风险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试点单位及试点物品公示名单
市科技局
2025年8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508/t20250820_7115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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