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中试是把处在试制阶段的新产品转化到生产过程的过渡性试验。制造业中试是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关键环节,是促进技术迭代、工艺改进和产品创新的重要方式,核心是使创新成果更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2024年1月,工信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出台《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加强工作部署。2025年1月,省科技厅联合我厅等四部门出台《福建省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5-2028年)》,推进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加快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增强中试服务供给能力,在调研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工信厅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建设目标
《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聚焦产业、开放共享的原则,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领域中试服务需求,聚焦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的重点产业细分领域,遴选认定一批行业特色鲜明、运营机制灵活、开放服务共享、示范效应良好的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助推技术熟化、产品熟化、工艺熟化,加速推动科技成果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到2026年认定支持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15个以上,到2028年认定支持30个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一)平台功能定位。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是指为处在试制阶段的新产品转化到生产过程提供专业化服务和系统化解决方案的公共服务平台。由企业、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主体以市场机制为牵引自愿建设、自主结合。
(二)申报条件。包括申报主体资格、软硬件设施、人才队伍、技术能力、公共服务能力、管理机制等6个方面。申报单位应为福建省内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具备必需的专用设备、中试线或中试场地及安全生产、环保设施设备,现有中试设备原值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拥有工程技术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拥有技术资源整合和中试核心技术能力;具备对外公共服务能力;应符合产业、安全、环保、节能和质量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机制和制度。
(三)认定程序。包括组织申报、审核推荐、评审论证、公示发布。省工信厅发布申报通知组织申报。地方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及企业等申报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和推荐。中央在闽企事业单位及省属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由所在单位(集团)初审和推荐。
(四)监督管理。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应于每年12月底前向省工信厅报送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经认定的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每3年组织一次考评。
(五)支持措施。主要有省重点技改项目融资支持,“揭榜挂帅”和省级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支持,首批次材料、首台(套)装备政策支持,以及鼓励教师、科研人员参与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合作,鼓励园区建设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鼓励各设区市、县(区)对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服务给予支持。
四、实施期限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联系人:陈梅,0591-87816905
原文链接:http://gxt.fujian.gov.cn/jdhy/zcjd/bmzcwjjd/202508/t20250829_69983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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