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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5-09-23 来源: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近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漳州市组织开展2025年漳州市“科技副总”选派工作。该项目围绕“三头六臂”产业体系发展需求,计划从高校、科研院所选派不超过15名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赴重点企业、龙头企业担任“科技副总”,为企业提供综合智力支持,助企攻克技术难关、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发展更加前沿,创新驱动更加有力,人才资源更加集聚。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9日。

  申报人须为与院校、科研院所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科研人员,首聘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身体健康,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良好,在相关专业领域具备较强科研创新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入选漳州市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或符合相应认定条件);属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可经“一事一议”由市工信局研究确定。

  派驻企业须为在漳注册的非派出单位关联企业,同时不得为“科技副总”申报人及所在高校、科研机构创办、入股、孵化的企业;属县域重点产业链链上企业,优先面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及隐形冠军等科技型企业。

  据悉,此次选派工作遵循自愿参与、双向选择、择优选派等原则,优先推荐已与拟派驻企业达成意向、具备合作基础或来自与漳州市签订校地合作协议的高校人选。“科技副总”聘期一般为2年,原则上每年服务派驻企业时间不少于3个月,期间由派出单位与派驻企业共同管理,市工信局牵头做好服务保障。

  “科技副总”在派出期间保留原单位人事及工资关系,享有同等晋升、评聘、项目申报及表彰奖励等权利。资金支持标准为:派出单位在漳州市内的,一次性支持5万元;在市外的,支持10万元。资金拨付至派驻企业,其中不高于20%直接发放个人用于改善生活,不低于80%用于科研和工作,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科技副总”期满考核优秀者(比例不超过30%)奖励个人2万元,并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考核合格者奖励1万元。


原文链接:http://gxt.fujian.gov.cn/zwgk/xw/hydt/snhydt/202509/t20250915_70096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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