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通讯网

欢迎访问科技通讯网!

首页 > 政策发布

关于公布天津市化工园区认定复核通过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3 来源: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佚名

  

  

  

  关于公布天津市化工园区认定复核通过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津工信规〔2023〕3号)及相关规范标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组织开展了化工园区认定复核工作,经专家评审通过、部门协商一致、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南港工业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2家园区符合化工园区认定复核要求,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请滨海新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南港工业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充分发挥化工园区在行业发展中的主阵地作用,加强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设施,优化产业结构,持续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全市石化化工产业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应急管理局

  市规划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地震局

  2025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化工园区认定复核通过名单

  

  


原文链接:https://gyxxh.tj.gov.cn/ZWGK4147/ZCWJ6355/wjwj/202505/t20250526_693964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序号

  所在区

  园区名称

  四至范围

  1

  滨海新区

  南港工业区

  (一)北至独流减河左治导线,东至-4米等深线,南至青静黄河口左治导线,西至海滨高速道路中线-海滨、古林边界-津歧路道路中线。

  (二)天津石化主厂区,东至津港公路十米河,南至北围堤路、西至炼油部西侧铁路、北至板厂路,以厂区权属围墙为界;中沙石化和天津石化热电厂区,北至北围堤路、东至十米河、南至荒地排河,西至高压走廊边界,以厂区权属围墙为界;烯烃部厂区,北至厂前路、西至十米河、南至荒地排河,东至北化院围墙,以厂区权属围墙为界;物资采购中心、大港枢纽库和炼油部火炬区域均为独立厂区,以厂区权属围墙为界。

  (三)大港石化厂区,以厂区权属围墙为界;炼达石化厂区,以厂区权属围墙为界;大港石化至南港乙烯管廊,以管廊实地占地路由边界为界;大港石化厂区-炼达石化厂区与南港工业区现状围网间。

  2

  滨海新区

  大港石化产业园区

  迎宾街以东,零号路(原金泽路)以南,港盈街(原长青河)以西,轻纺城路(原油田总库路)以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