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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2024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行业评审会的通知(桂科奖办发〔2024〕11号)

发布时间:2024-12-17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提名单位、候选组织:

  根据《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经研究,定于2024年12月14日至15日在南宁市召开2024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行业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对2024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通过网络评审的候选成果进行会议评审。其中,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科技创新奖,以及网络评审推荐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含)以上的候选成果应进行答辩。

  二、地点和时间

  答辩具体地点、时间等信息请于12月12日登录广西科技奖励系统查询(jl.gxinfo.org:88)。

  三、相关要求

  (一)答辩组总人数不超过5人,由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第一候选组织管理员)1人和候选人1—4人组成。主答辩人一般由提名者担任,根据实际可委托第一候选人代为主答辩,第一候选人因故不能参加答辩的,可委托第二候选人代为主答辩,第一、第二候选人均因故不能参加答辩的,可委托第三候选人代为主答辩。前三候选人均不参加答辩的,视为主动放弃答辩。答辩人员应按照《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2024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行业评审会的预通知》要求报送参会回执。

  (二)答辩陈述时间8分钟,其中三大奖特等奖陈述时间10分钟。答辩组务必提前1小时到达会场出示身份证并亲笔签到。提前30分钟以上候会,逾号视为主动放弃答辩。

  (三)答辩时,请答辩组迅速入座,待评审组长宣布开始后,先由主答辩人介绍答辩人员排序、姓名及单位信息(计入陈述时间),再进行成果介绍。

  (四)需要向评审组展示实物的,请在回执中注明,审核通过后准予带进会场。未经申请的实物不准带进会场,严禁向评审组发放任何纸质资料。

  (五)评审组长宣布答辩结束后,答辩组应当迅速离开会场,不得停留或与评审组、工作人员打招呼。

  (六)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劳  玲  0771—5302002

  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kjt.gxzf.gov.cn/dtxx_59340/tzgg/t193943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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