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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7 来源: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佚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

  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国家和我市绿色制造培育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市级绿色制造名单

  1.完善区级库。各区认真组织开展区级绿色制造单位培育工作,将绿色低碳发展潜力大、基础好的企业和园区列为培育对象,建立完善区级绿色制造单位培育库,引导和支持培育对象对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相关标准要求,持续提升绿色制造水平。

  2.推荐市级库。各区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区级库中企业、园区申报市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的市级绿色制造单位应符合《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五条要求。

  二、工作要求

  1.各区绿色工厂的推荐数量将按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和区级培育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额不限。

  2.已列入区级绿色制造单位库的企业、园区遵循自愿原则,按照《暂行办法》第十条要求编写评价报告后,向所在区工信部门提交评价报告,并加盖公章。各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审核后,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Excel格式),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盖章PDF、Word格式,U盘储存),区级绿色制造单位库名单(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Excel格式)报送我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我局将委托专业机构或组织专家对企业或园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适时开展现场核查,遴选确定2024年度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

  3.同一法人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的本批次绿色制造名单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总计不得超过15项。

  附件:1.   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文件

  2.   区级绿色制造单位库

   

   

   

     2024年12月12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周倩;

  联系电话:83607353)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gyxxh.tj.gov.cn/ZWGK4147/ZCWJ6355/wjwj/202412/t20241216_6806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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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文件.xlsx2. 区级绿色制造单位库.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