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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5部门关于发布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5 来源: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科技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各隶属海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川科规〔2023〕10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规定,经生物医药企业申报,联合推进机制成员单位共同确定,现公布四川省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第一批),有效期12个月。

  根据《试点方案》要求,纳入“白名单”的物品仅供名单内对应的生物医药企业在本单位研发使用,不得用于临床、上市销售及申请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企业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立进口物品使用台账,规范使用管理,确保进口物品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对于纳入“白名单”的物品,试点单位办理进口申报验放手续时不需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医疗器械注册证》即可通关。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第一批)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

  2024年11月23日      

  


  附件

  

  四川省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

  (第一批)

  

  

  序号

  进口单位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申报HS

  编码

  进口

  数量

  1

  

  成都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抗菌素(潮霉素A)

  1mg-100g

  2941909099

  100g

  其他化学纯糖,糖醚、糖酯及其盐(2-羟丙基-β-环糊精)

  1mg-1000g

  2940009090

  1000g

  2

  成都恒美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GOURI”聚己内酯注射植入物(Beauty, preparations, care)

  1ml/支

  3304990039

  100支

  

  

  


原文链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4/11/29/a2f1507ad7c24aec8769dd410f7fc4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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