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
根据厅领导指示,依据《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要求各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在国庆节假日期间做好实验动物安全生产及管理,按照假日期间动物管理程序,提前做好应急安排和值班计划。确保假日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合理安排饲养人员、设施设备保障人员等值班。遇到紧急情况时,应有相关的专业人员及时到位进行应急处置,并向所在单位负责人及所在区域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30日
初审:郑原驰
复审:高俊兴
终审:鲍成胜
原文链接:http://kjt.jl.gov.cn/xwzx/tztg/202409/t20240930_8981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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