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6号)、《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广电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7号)要求,为在“十四五”期间加快推动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落地,支撑广西科普事业健康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科技厅起草了《广西“十四五”科普免税进口资格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可通过寄送正式函件或以正式函件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反馈我厅,并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及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一、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箱
接收地址:cgc@kjt.gxzf.gov.cn
(二)信函方式
材料受理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509室,邮政编码:530022。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十四五”科普免税进口资格核定办法意见”字样。
(三)传真方式
传真电话:0771-2823694
二、受理截止日期
反馈意见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6月29日。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杨文龙 0771-2618462
附件:广西“十四五”科普免税进口资格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kjt.gxzf.gov.cn/zmhd/zjdc/myzj/t92725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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