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课题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厅发〔2020〕29号)、《关于改革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桂财教〔2021〕170号)及《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桂科政字〔2022〕14号)等有关规定,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修订了《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课题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件
接收地址:fgzh@kjt.gxzf.gov.cn。
(二)信函方式
材料受理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科技厅法规综合处,邮政编码:530022。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课题管理暂行办法”字样。
(三)电话方式
电话:0771—2632965。
二、受理截止日期
反馈意见受理时间截止2022年4月12日。
附件: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课题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kjt.gxzf.gov.cn/zmhd/zjdc/myzj/t116417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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