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委托省实验动物质量监测站对19家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单位的环境设施和动物质量进行了检测,对70家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单位的环境设施进行了检测,并组织专家对实验动物许可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了审查。根据现场检测和资料审查的结果,经研究决定:
一、华中农业大学等18家单位实验动物生产许可2023年度年检合格(见附件1);湖北奥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年度设施停用未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
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等68家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2023年度年检合格(见附件2);湖北奥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因年度设施停用未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至3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基础处(业务咨询),027-871358059
省科技厅监督处,027-87133971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27-87136016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
邮编:430071
附件:1.2023年度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年检结果清单
2.2023年度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年检结果清单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3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kjt.hubei.gov.cn/kjdt/tzgg/202403/t20240301_51035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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