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等9部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号)和科技部、浙江省政府印发的《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科技创新行动方案》(国科发区〔2022〕13号)等文件精神,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健全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我厅拟制了《浙江省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6月6日前反馈省科技厅。
联 系 人:卢顺平
联系电话:0571-87054045
电子邮件:lusp@zjinfo.gov.cn
附件:浙江省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5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kjt.zj.gov.cn/art/2022/5/27/art_1229265347_3972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