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等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7
来源: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一、参加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为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7日、28日
地点:科技大厦(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
候考室:大厦5楼511室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10月23日7:00至10月27日7:00登录龙江先锋网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在此期间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相关要求
(一)请参加面试人员按照下列时间抵达面试候考室:
10月27日7:30之前:报考省对外科技合作中心“综合岗A”“综合财务岗B”“语言翻译岗A”“语言翻译岗B”、“科普服务岗”的考生;
10月27日13:00之前:报考省对外科技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岗”“人才服务岗”“咨询调研岗”和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科技情报研究A1”的考生;
10月28日7:30之前:报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科技情报研究A2”“科技情报研究A3”“科技情报研究A4”“科技情报研究A5”“科技情报研究A6”“科技情报研究A7”“科技情报研究A8”“科技情报研究A9”“科技情报研究A10”的考生;
10月28日13:00之前:报考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含人才周“网络技术岗”)的考生。
考生需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候考室。逾期未到达的或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之一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自觉遵守面试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主动接受“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间隔。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进入考点:
1.“龙江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码色异常;
2.体温37.3℃以上,且二次测温后体温仍超过37.3℃的考生;
3.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
4.未带手机,无法提供“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的考生。
(三)考生需提前填报并于面试当日携带本人《考生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签名必须手写)。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近期出现过发热、乏力、咳嗽等相关症状的人员需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验报告。
(四)进入候考教室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封存手机等通讯设备,候考及考试期间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设备。考试开始后任何人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
(五)面试结束后,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等待宣布成绩和离场。
(六)因疫情防控政策后续发生变化的,将及时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布相关要求,请广大考生考试前持续密切关注。
(七)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对外科技合作中心 :0451-51920578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 :0451-51920678
黑龙江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0451-51872316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0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www.hljkjt.gov.cn/html/zwgk/TZTG/xztz/show-32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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