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长春海关审核确定了“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第二批),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第二批)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5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kjt.jl.gov.cn/xxgk/sgsgk/202205/t20220518_84533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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