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社会组织:
按照《吉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吉社管发﹝2022﹞2号)要求,省科技厅作为你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现将通知(详见吉林省民政厅网站地址:http://mzt.jl.gov.cn/xxgk_2643/tzgg/202208/t20220826_8552947.html)转发给你单位,请按照要求积极参加评估,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省科技厅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名单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1日
原文链接:http://kjt.jl.gov.cn/xwzx/tztg/202209/t20220905_8557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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