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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7 来源: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冀科平函〔2022〕20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基础科研条件与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教育厅、省科学院、省农科院,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纳米前沿”“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请按照通知及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时间

  申报单位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须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前应提前与科技厅联系,提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

  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和纳米前沿重点专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8:00至2022年9月27日16:00。

  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8:00至2022年9月28日16:00。

  二、推荐时间

  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和纳米前沿重点专项于2022年9月29日16:00前,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于2022年9月30日16:00前由省科技厅作为推荐单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

  咨询电话:0311-85885556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kjt.hebei.gov.cn/www/xwzx15/tzgg35/sttz15/26836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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