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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发展理念引领 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6-06 来源: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近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供应链布局面临的新机遇与新挑战,也是全面推动经济体系由工业化、信息化迈向数字化时代的重大抉择。

  近年来,福建省把发展数字经济作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引擎,大力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是数字经济领域政策体系最完备的省份之一。数字经济规模不断壮大,据权威机构测算,全省数字经济规模达2万亿元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40%。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新基建竞争力指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企业数量等多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我省在数字经济领域培育出6家“独角兽”企业、61家未来“独角兽”企业和228家“瞪羚”企业。7家互联网企业入选全国行业百强,8家电子信息制造企业销售收入超百亿元。

  但是,也要看到,我省的数字经济发展还存在一些短板,主要表现为:新型基础设施有效供给不足,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撑不够坚实;区块链、5G等数字技术的应用场景不够丰富,示范带动效应有待提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程度不够深入,产业数字化转型面临较大困难;协同发展机制不够完善,数字经济监管亟待优化。为此,要抢抓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与产业革命的新机遇,依托数字福建建设的独特优势,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建设为抓手,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新型基础设施为支撑,以应用需求为导向,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完善协同发展机制,壮大数字经济发展能级,使我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成为全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全面加快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发力新基建,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助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也是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支撑。目前,不同领域、不同区域之间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还不够均衡,要坚持“一盘棋”的理念进行整体统筹规划,将数字化基础设施更有效率、更有层次整合起来,发挥其空间溢出效应。要按照适度超前、集约建设、多元参与、高效智能、安全可控的原则,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数字技术赋能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使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发展水平、创新能级成为全国的标杆。

  扶持新业态,培育数字经济发展生态。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具有创新引领性强、易于复制推广、辐射带动作用大等方面的特点。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支持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健康规范发展,培育壮大新兴数字产业,以此打造创新发展优势。培育发展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远程办公、数字化治理等线上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激发市场消费活力。大力培育产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基于新技术的“无人经济”,推动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实体经济发展动能。支持新个体经济发展,鼓励副业创新,拓展消费和就业新空间。积极探索共享生产、共享生活等新业态新模式,建立高质量的生产服务要素、生活服务要素供给体系。

  打造新应用,释放数字经济发展活力。数字经济应用场景是数字新技术、新产品的展示平台,具有强大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是驱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要紧扣打造“数字应用第一省”的目标,面向新兴数字技术和产品的应用需求,推动数字技术与各产业深度融合、在各领域广泛应用。聚焦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平台经济、5G、区块链、工业互联网、卫星应用、数字丝路等重点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数字技术应用场景,主动谋划更多高价值场景,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优质数字技术应用场景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应用解决方案,充分释放数字技术应用效能,使应用场景成为促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重要动力。

  建立新机制,提供数字经济发展保障。创新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把福建打造成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最活的省份。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省数字经济建设,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善优化试验区建设推进机制,高水平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探索区域间创新层面合作机制,以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格局。完善优化财政金融支持机制,加强对数字经济领域的重大创新平台、重大产业项目的支持。构建以新兴前沿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为主体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优化数字人才引进机制,协调解决人才落户、就医看病、子女教育、交通出行等方面的难题。完善优化要素保障机制,为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的用地、用能等提供有力保障。建立健全数字经济领域监管机制,加强对数字经济平台企业的监管力度,约束并制止平台企业侵犯隐私、违法操纵、行业垄断等行为,规范恶性竞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的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交易机制,加大对技术化、信息化、数据化产权的保护力度,重视并打击数字化领域盗用知识产权行为,促进数字经济在产业间获取成果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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